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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厦门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是如何评定的

来源:2exam.com 2014-7-8 9:38:48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是如何评定的?

根据《福建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厦教局综〔200713)要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按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进行评价。综合素质等级评价设总分为100分,其中道德品质为15分,公民素养为33分,学习能力为16分,交流与合作为13分,运动与健康为13分,审美与表现为10分。维度评价结果呈现方式为优秀、良好、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第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三年的每个学年末组织进行,以教师评价为主,学生自评、同学评价为辅。具体权重为学生自评占10%,同学评价占20%,教师评价占70%

初三毕业生要进行综合素质毕业总评。综合素质毕业总评按初一年占20%、初二年占30%、初三年占50%的比例计算各维度得分,并按以下方法确定各维度的等第:

维度

优秀

良好

合格

尚待改进

道德品质

1215

1011.5

7.59.5

7分以下

公民素养

26.533

21.526

16.521

16分以下

学习能力

12.516

10.512

810

7.5分以下

交流与合作

10.513

8.510

6.58

6分以下

运动与健康

10.513

8.510

6.58

6分以下

审美与表现

810

6.57.5

56

4.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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